我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2011-10-8 点击量:
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最低工资相关标准,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居民从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470元,农村居民从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350元,增幅分别达到17.5%和25%,为历年之最。目前,全市共有低保家庭3092户、5903人,今年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预计将超过16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