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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建筑物类地名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2011-11-24  点击量:

(一)、地名命名、更名申报
在工程立项前,开发建设单位向市地名办进行名称初审查询后向市民政局提出命名申请,需提供以下一式四份材料:
1、地名命名的请示
2、桐乡市地名审批表(附表1)
3、用地红线图
4、工程项目总平面图
请示内容须包括工程项目概况;开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拟开工、竣工时间;工程平面位置和规模、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楼幢数、层数、安置户数、绿化面积、广场的长宽度等。
如建筑项目为重点专业市场、专业特色街和物流中心的,还须提供市政府或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证明文件。
已命名建筑物需更名时须提供全体业主同意更名文件。

(二)、建筑物门牌号申报
在办理预售证前,开发建设单位应向市地名办办理建筑物门牌编号申请,需提供以下一式二份资料:
1、桐乡市门牌编号审定表(附表2)
2、标注楼幢号、单元号、户室号、商铺门牌号的总平面图
如工程项目是在市区以外的,还须提供镇、街道民政办出具的门牌办理介绍信。
(三)、地名标志制作申报
在建筑物结顶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向市地名办办理地名标志制作申请,填写《地名标志制作申请表》(附表3),
地名办在45天内完成建筑物地名标志的制作工作,并通知开发建设单位。

(四)、地名验收申报
在竣工验收前,开发建设单位将建筑物地名标志安装完毕后,向市地名办提出地名验收申请,填写一式二份《桐乡市地名验收申请表》(附表4)。
市地名办在接到申请后7天内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后3天内出具地名验收意见书。如验收不合格,须整改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五)、门牌证申领
在开发建设单位办理产权证前,向地名办办理门牌证,填写一式二份《桐乡市门牌证申领登记表》(附表5)。

 

                                  桐乡市地名办
                                  联系电话:88098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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